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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竣工验收后,审计组要及时对施工单位下发提请竣工结算要求,对施工方提请竣工结算的资料的完备性、真实性进行验收、审核。同时,对施工方提供的决算资料中涉及变更、隐蔽项目内容的工程量真实性进行复核,确保施工方提供资料能够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。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与审计组达成的协议,要求审计组对施工方提供的决算资料进行初审。
(1)严把工程量计算关。如审核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方法是否与定额要求一致;核实图纸及有关现场签证的施工是否真实;分析施工方案的效益性等。
(2)严把定额套用关。如结算选用的定额是否正确;相关的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理,有无高套定额现象;定额缺项的相关造价确定是否合理,有无利用缺项子目套取投资的情况;结算单价是否与中标时的报价相一致等。
(3)严把工程取费关。重点审计结算中各项费用的计取比例、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等。
(4)严把材料价差关。如材料质量是否合格;材料价差调整依据的市场指导价和预算价是否正确;施工企业自行采购的材料、相关手续是否齐全;施工单位多领的材料是否按当时的市场指导价扣回等。
有了前期的把关,对于工程决算审核大有帮助,因为审计人员或造价工程师已经了解工程的全过程,决算审计将会得心应手,施工单位无法借口隐蔽工程多报造价,建设单位的利益有了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