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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编制工程量清单过程中暗藏的陷阱着实不少。
一、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,有哪些地方容易遗忘?
1、土方运距:取土与弃土一般是本着就近原则,分为两种方法:
1)如取土与弃土地点为业主指定;
2)不是业主指定的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注明。
2、混凝土超高:考虑到工程中可能存在的混凝土超高项目,为了方便计入综合单价,应按不同标高列明。
3、计量单位:
1)钢筋计量单位为小数点后3位;
2)门窗按樘及其他为小数点后两位。
4、分项:上人屋面的楼面、保温、防水须分开列项,不可列成一项。
5、注示:三级钢钢筋要注明,和二级钢筋不同,要注意。
二、合理低价应如何衡量其合理性?由谁来衡量?
1、为了判断不合理价格存在与否,评委(招标方)可通过质疑和澄清、说明、补正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方法,多方查证进行判断。
2、首先,投标方本身就要衡量自己的报价是否低于自己的成本;其次,招标方应对投标方的低价策略的合理性需要进行评审。
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专业分包工程以暂估价形式出现,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是否应计规费和税金?
分两种情况,一是一般情况下,工程的规费和税金的计取由总承包企业承担;二是专业分包进行单独招标时,总包企业不计取。
三、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
1、关于清单需要和业主沟通的问题,针对业主对清单有特殊要求的情况,要和业主用联系函的形式勾通,并给出暂定材料价格表,此时要谨记,务必要求业主面材料进行回复,避免产生歧义,可以双方进行商定统一意见。以信函以及书面形式进行沟通,方便双方留底,如果今后再次出现纠纷,可以以此为据。同时,为避免失去竞争意义,不应给出多种暂定材料价格。
2、编制时应注意,设备费属于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,清单报价中不进行考虑。所以在清单编制过程中,要明确哪些为设备、哪些不是设备,让所有投标人都在同一个水平线上报价。